FORM F是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即中智优惠证书(简称FORM F) 。2005年11月18日,中国与智利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这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从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FORM F。依据该《协定》的有关规定,出口企业凭借FORM F证书可享受到近6000种对智利出口产品的零关税优惠。
智利是第一个与我国建交的南美国家,这个曾被称为“南美经济之虎”的国家,也是第一个同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拉美国家。智利目前已成为中国在拉美的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同时是智利在全球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和最大的铜进口国。中国向智利出口的产品主要是机械设备、通讯交通工具、化工原料、纺织服装、鞋类等,而我国大量从智利进口的有铜矿砂、纸浆、鱼粉等原料产品。从进出口商品结构上看,中国和智利在贸易上确实有较强的互补性。智利的市场开放程度较高,最高进口关税为6%。
根据北京检验检疫局的统计,200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后仅一年时间,该局就签发FORM F原产地证书2001份,签证金额12268.87万美元,按平均6%的降税比例,为北京地区企业出口到智利的商品减免进口国的关税约736.13万美元,据了解,北京地区企业出口到智利的产品主要以纺织品居多,其中以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制品和服装附件最多,约占FORM F原产地证书签证总份数的16%,签证金额约占FORM F原产地证书签证总金额的9%,其余为鞋类、护腿及类似品及该类制品的部件。不难看出,FORM F 的签发,为中智贸易畅通了渠道,架起了互享优惠关税的桥梁。
办理FORM F的手续并不复杂,在各地检验检疫局都可以申请。申请人可先了解在《协定》项下智利给予我国关税优惠的产品范围,看看自己经营的产品是否在优惠范围内。在申报时,需要提供:《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F),出口商品的商业发票副本及必要的其他单据。
中智之间的互惠关税待遇,为发展中智贸易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使中智双边经贸关系发展有了更加广阔的前景。由于中国经济发展迅速,加上智利近年来坚持推行市场开放政策,双方贸易额将更加迅速增长,出口商应该抓住中智贸易发展的商机,看到FORM F的重要作用。由于FORM F推广的时间还不长,有相当数量的出口企业还不了解中智区域性原产地优惠政策,不了解中智《协议》下智利给予我国优惠的产品范围,在对外谈判中,不能据此来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这样,只能丧失利用优惠政策的机会。这使人想起了在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利用发达国家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刚刚起步, 许多出口企业由于没有及时了解这一优惠政策,只有在进口方提出要普惠制证书时才办理证书,这种被动利用普惠制的后果,不仅丧失了应有的经济利益,有的甚至失去了市场。当有些企业悟出道理时,欧盟等给惠国家已经在调整普惠制给惠政策,大幅度地降低普惠制的给惠幅度了。前车之鉴,我们不能再重复过去的无知。大家还是要充分重视FORM F的作用,通过这张证书去争得自己既得的经济利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