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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验检疫局遏制出口鞋企低开发票行为防范反倾销
日期: 2007年12月27日 作者: 佚名 来源: 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大陆出口鞋类产品屡屡遭遇倾销指控,产品价格低廉是直接原因,而部分制鞋企业为帮助进口商逃避关税而低开出口发票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台湾对大陆鞋征收反倾销税,一定程度上就是出口鞋企低开发票造成的后果。今年3月16日起,台湾方面对进口大陆鞋靴(除东莞兴昂鞋业公司外)临时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43.46%;7月份对从大陆进口的绅士鞋、高跟鞋、马靴、童鞋、凉鞋和休闲鞋等6大类鞋靴产品作出反倾销终判,13家大陆出口鞋商被征收5年期43.46%的反倾销税。

为防范出口鞋企低开发票后招致反倾销,福建检验检疫局采取三条把关措施:一是要求出口鞋企如实申报产品价格,以免因小失大,给整个行业带来损害;二是加大对低报价代理出口企业的查验力度,发现货物价值与申报价格明显偏离的,责令出口企业进行整改,并以实际成交价格申报出口;三是督促生产企业规范管理,留存从原材料供应到销售各个环节的原始资料和数据,准确反映运营成本,做好应对反倾销调查的准备。

在福建检验检疫局的审核把关下,辖区出口鞋类产品申报价格有序上升,基本符合货物实际价值。以晋江市为例,2005年对台出口鞋类均价2.59美元/双,2006年均价2.76美元/双,2007年1-8月均价3.26美元/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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