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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的权利和义务
日期: 2007年05月18日 作者: 佚名 来源: 贸茂考试

报关员的权利

1.根据海关规定,代表所属报关单位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业务;

2.有权拒绝办理所属单位交办的单证不真实,手续不齐全的报关业务;

3.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向海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海关工作进行监督,并有权对海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和控告;

5.有权举报报关活动中的走私违法行为;

报关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关规章,熟悉所申报货物的基本情况;

2.提供齐全、正确、有效的单证,准确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

3.海关检查进出口货物时,应按时到场,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4.在规定的时间,负责办理交纳所报货物的各项税费手续、海关罚款手续和销案手续;

5.配合海关对企业的稽查和对走私、违规案件的调查;

6.协助本企业完整保存各种原始报关单证、票据、函电等业务资料;

7.应按规定参加海关对报关员的记分考核;

8.承担海关规定报关员办理的与报关业务有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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