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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实行凭证报检 无证不得上岗
日期: 2006年07月04日 作者: 佚名 来源: 水母网

今日从烟台检验检疫局获悉,从本月1日起,检验检疫机构统一对报检单位的报检员实行凭证报检制度,没有通过全国统考并获得《报检员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从事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的人员必须通过全国统一资格考试,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报检员资格证》,并凭《报检员资格证》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注册审核,最终取得《报检员资格证》,方可从事报检业务。原各地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报检员资格证》7月1日起一律作废。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持有《报检员资格证》的人员,及时办理注册手续,领取《报检员资格证》,以保证企业进出口货物的正常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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