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国际站
货物进出口管理制度
日期: 2007年12月27日 作者: 佚名 来源: 互联网

一、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

1、进口许可证

中国仅对极小部分商品进口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并在逐步减小使用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的范围。进口许可证根据申请由相关对外贸管理机关分级颁发。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作为投资而进口的设备和物料,如属于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凭批准的该企业的进口设备和物料清单,领取进口许可证。

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所需进口(包括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的机械设备、生产用车辆、原材料、燃料等,免领进口许可证。但如上述物资转为内销,则应补办进口许可证手续。

2、进口配额

进口配额与进口许可证是互相配合的。中国仅对小部分商品进行进口配额管理,申请一般商品进口额,应向当地的一般商品配额管理机构申请,如果在商品配额有效期内没有申领进口许可证,则进口配额作废。

二、出口许可证和出口配额

中国对部分出口商品也实行出口许可证和配额制度。

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复出口免领出口许可证。

进料加工出口商品,属国家实行配额管理的出口许可证商品,需按国家下达的配额,申领出口许可证。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无需注册)

如果您还不是TOOTOO网会员,欢迎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