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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用
日期: 2008年03月17日 作者: 方云 洪光豫 来源: 杭州日报

根据国家关于出口农产品减免检验检疫费的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截至目前,杭州检验检疫局共减免检验检疫费137.3761万元,涉及出口农产品25886批,货值1.4768亿美元,减免幅度超过50%以上。涉及产品主要为酒、茶叶、蔬菜、蚕丝、供港活猪、水产、面食、肠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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