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自4月1日起,所有出口竹木草制品均应来自在检验检疫部门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并坚持产地检验检疫、口岸查验的原则,不接受异地报检。未经检验检疫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生产加工的竹木草制品将不得出口。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进一步加强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对竹木草制品原辅料有毒有害物质等安全卫生项目的监控力度,企业使用的人造板、油漆、胶黏剂、染色剂等原辅料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不合格不得使用。据了解,截至目前,我省已有45家出口牙签、木签、卫生筷等竹木草制品的生产企业在检验检疫部门注册登记,获得出口资格。黑龙江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应尽快到当地检验检疫部门了解注册登记条件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及早完成注册登记,确保产品顺利出口。







